●本報西裝評論員 廖水南
  商報評論
  近日,中央紀委、中央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發出通知,要求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要盯住黨員領導幹部,嚴肅查處出入私人會所吃喝玩樂等違規違紀行為,嚴格責任追究,及時通報曝光,形成威懾。黨員領導幹部要作出承諾:不出入咖啡機私人會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自覺接受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
  自去年底中央“八項規定”出台以來,一些細化落實措施接連出台:各級黨政機關5年內一律不得新建樓堂宿霧館所;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出台新規狠剎會議費支出;發佈實施《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從治理“辦公樓里的腐敗”、“舌尖上的腐敗”、“車輪上的腐敗”,再到如今“會所里的腐敗”,反腐敗的觸角從台前延伸到了幕後。
  “必須讓那些隱秘的地方見到陽光”。正如通知所提及,近年來,一些地方將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變為私人會所的現象屢見不鮮,其中存在違法設立經營、侵占群眾利益、助九份民宿長奢靡之風、滋生腐敗行為等問題,群眾反映強烈。特別是一些黨員領導幹部出入私人會所,吃喝玩樂,甚至搞權錢交易、權色交易等,嚴重影響黨風政風,帶壞了社會風氣。
  要整治“會所中的歪風”,必須兩條腿走路。一是要規範“私人會所”的經營。當前,許多“私人會所”採取的是會員制,安保嚴密,開車進去吃飯都要通過兩三道“關卡”,且常常打著“文化、高雅、豪華、私密”的幌子,難以對西服其形成及時有效的監督。對此,相關部門必須下大力氣規範“私人會所”的經營與管理,確保做到依法依規經營。尤其是公共資源中的“私人會所”,其合法性原本就存疑,更應該加大監管力度。
  事實上,此前人民網就有報道稱,北京市有各種名目的私人會所4000餘家,大部分會所都選擇在僻靜之處,不掛牌無照就經營。而根據我國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規,私人會所儘管聲稱不對外經營,但實際也是經營,只要經營,就要依法註冊,辦理衛生許可證,依法納稅,從事餐飲的服務人員,還要依法辦理健康證,否則屬於無照經營,需依法查處。
  二是要加大官員出入私人會所吃喝玩樂的監督力度和處罰力度。要求官員作出“不出入私人會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的承諾只是第一步,接下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還要加強監督執紀,盯住黨員領導幹部,嚴肅查處出入私人會所吃喝玩樂等違規違紀行為,嚴格責任追究,及時通報曝光,形成威懾——前不久,中央紀委通報:交通運輸部綜合規劃司司長孫國慶用公款打高爾夫球,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而與此同時,圍堵黨員領導幹部出入私人會所,還應鼓勵社會監督,註重公眾參與,讓“會所中的歪風”無處遁形。
  “私人會所”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腐敗也不可能永遠藏在陰暗處。將隱秘的會所“挖”出來,把公款吃喝者“揪”出來,作為反“四風”的重要內容,必須常抓不懈。  (原標題:“私人會所”不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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