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請您“給中小學生假期社會實踐活動建言”引市民關註——
  從“點”入手打通拓寬社會實踐渠道
  2月21日,本報就當前蘭州中小學生假期社會實踐活動遭遇尷尬進行報道,並開通熱線、郵箱、微博、微信等渠道,廣泛徵集市民們對此的建議,記者也隨機採訪了一些市民。其中,退休教師劉敏秀就此發表的看法一語中的,值得家長們借鑒。同時,在微博、微信上還有不少網友回帖各抒己見。對這些看法和觀點,本報在今日新開設的“市民論壇”欄目中刊載。
  完成社會實踐,需給學生“命題”
  退休教師劉敏秀:中小學生在假期開展社會實踐活動並不是近幾年的新生事物,十年前蘭州市不少中小學校就開展了此類活動。當時,學校老師們都會給孩子們劃定一些主題,讓他們按照自己的興趣和實際情況,挑選完成。比如在家幫媽媽買菜,為爸爸沏茶,給爺爺奶奶讀報紙;到社區參加一項力所能及的勞動等,在實際操作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對於孩子們來說這些實踐作業既目標明確,又易於操作,並且能夠從中有所收穫。現在之所以中小學生不知該如何完成社會實踐活動,很大程度上是學校及家長都沒有認真思考過,該如何讓學生們完成這項作業。學校只是給學生們發一張社會實踐表,讓他們必須在假期參加活動,在表格上有鑒定章。而很多家長對此事也沒有上心,總是等著活動“上門”。
  實踐可以有很多,關鍵要拓寬思路
  “夢裡的小猩猩”(網名)在本報新浪微博上留言:現在的假期社會實踐聽著“高端、大氣、上檔次”,有素質教育的風範,但實際大部分都是走過場,對學生來說依然無從下手。這不都是學生的責任,與社會大環境有很大關係。
  “有話好好說”(網名)在本報騰訊微博上留言:假期社會實踐活動,就是為了讓學生們學會一些平時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所以在假期喜歡畫畫,你就盡情地畫;喜歡毛筆字,你就好好地寫;還有下棋、輪滑、游泳、小發明、小製作,誰說這些就不能稱之為社會實踐
  提高重視程度,開放更多資源
  火車站東路市民劉先生:現在中小學生假期社會實踐參與場所匱乏,與我們的管理制度也有關係。比如,在英國13歲的小孩假期就可以當報童,賺一些零用錢。但在我們的城市,誰敢雇佣這麼小的孩子,那屬於雇佣童工,是違法的。
  蘭州一國企高管敬女屎目前來看,蘭州社會機構對學生社會實踐的支持力度還不夠,還需開放更多的資源,而且家長重視以及參與程度亟待提高。我在廣東工作過近十年,那裡就有親子義工,大人帶著孩子一起參加環保之類的志願活動。對於小學高年級的學生,則可以由兒童俱樂部組織公益類的社會實踐,包括環境保護、社區服務等等。中學生的社會實踐活動就更豐富了,比如有學生研究交通堵塞的原因,污染的成因,也可以去公共場所比如博物館等擔任志願講解員。所以說,要打通中小學生假期社會實踐渠道,首先社會各方得提高對此事的認識,真正用心去琢磨怎麼做。
  本報記者夏苗  (原標題:從“點”入手打通拓寬社會實踐渠道)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wllerrpxd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