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楊輝、通訊員消宣報道:2月15日晚,廣州番禺區尚東尚築商住樓一住戶發生火災,人員被困。火災撲滅後調查發現,起火建築的物業管理公司擅自停用消防設施,導致救火過程中室內消防栓無法及時出水,嚴重影響了滅火救援行動的開展。番禺區公安消防大隊聯合派出所對該商住樓的物業管理公司依法罰款5萬元。
  起火建築為一棟17層的住宅樓,一至三層為商鋪,四層以上為住宅。起火部位在16層。廣州市公安消防局派出12輛消防車、50餘名消防員救火,據報警人和街坊稱有人員被困。現場消防隊員向記者介紹,到場後他們馬上分成滅火組和搜救組,滅火組到16層準備利用室內消防栓出水滅火,卻發現消防栓沒有水,滅火行動被中斷。中隊指揮員一方面迅速叫人聯繫物業公司人員瞭解並處理故障問題,另一方面趕快採取第二套方案,沿樓梯和窗口從1層向16層垂直鋪設水帶,重新組織兩條幹線滅火。經過消防人員的檢查和處理,發現竟是物業管理公司不按規定操作,關閉了消防水泵閥門,導致消防栓無法出水,白白浪費了十餘分鐘的救火時間。
  搜救組兵分三路向15、16、17層搜救,在無法實施水槍掩護、煙霧濃度大、能見度極低的情況下,在16樓電梯口找到一名被困群眾,後又在著火房間隔壁的1602房發現一名被困女孩,遂迅速破拆房門後將其成功救出。前來增援的消防隊員通過逐層搜索,又在12層和15層成功疏散5名群眾。
  事後,番禺區公安消防大隊對該建築物業管理公司擅自停用消防設施的行為予以立案處罰,傳喚了兩名相關責任人,依法對物管公司進行頂格處罰,處以5萬元的罰款。
  楊輝、消宣  (原標題:消防栓沒水,物管公司被罰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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