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貴港2月13日電負債整合 (記者 王剛 洪堅鵬 林浩)廣西貴港市平南縣醉酒警察槍殺孕婦案,13日在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南寧市第五人民醫院出具的司法鑒定書顯示,被告人胡平案發前已達到醉酒程度,但胡平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9時許,庭審開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起訴書稱:10月28日,被告人胡平和湖南的兩名警察等10人,在晚上19時左右,到平南縣大鵬鎮兄弟酒家吃飯。至晚上22時,被告人胡平在大鵬鎮的街道上吵鬧,並持64式手槍在街道上的一家米粉店前開槍。胡平隨後闖入這家米粉店,問店主:是否還有奶茶?店主回答說:“沒有”。胡平隨即朝天花租辦公室板開了一槍,緊接著胡平又向店主蔡世勇、吳英夫婦連開三槍。其中蔡世勇被擊中肩部,吳英被擊中手部及頭部。蔡世勇受傷住院,吳英因傷勢過重不治死亡。
  當天,南寧市第五人民醫院一名醫生作為證人出庭作證,該名醫生在庭審現場宣讀了南寧市第五人民醫院出具的司法鑒定書。鑒定書顯示,被告人胡平案發前已達到醉酒程度。經抽血檢驗,其血usb液酒精含量為109毫克每毫升。但這個醉酒狀態並非人無法控制無法選擇。司法鑒定結論認為,胡平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據介紹,南寧市第五人民醫院是廣西首府規模最大蒸烤箱的精神心理專科醫院,設有“南寧市第五人民醫院司法鑒定所”。
  去年11月,平南縣刑警胡平槍殺孕婦案發生後,平景觀設計南縣公安局局長等多名官員受到處分。
  當天,被害人家屬、被告人家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代表、社會群眾等40多人在旁聽席旁聽庭審。
(原標題:司法鑒定槍殺孕婦警察醉酒 但具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編輯:SN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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